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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8 08:03
瑯琊新聞網5月2日訊(記者 范舜堯)近日,家住臨沂蒙陰縣的王女士因其男友交通違法被處罰而對執勤民警無理糾纏,并采取打電話,發污蔑、威脅性質的短信等方法,干擾民警正常工作和生活而被關進了拘留所。[臨沂短信群發業務(臨沂短信群發平臺)]。
2017年5月31日,臨沂市高新區宋某駕駛一輛達到報廢標準,車號為魯QK12XX的小型汽車上道路行駛,被查緝布控系統報警,民警在蘭山區解放路將其查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民警依法扣留其機動車,并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事后,宋某一直未到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2017年12月,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將對扣留的已達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依法予以報廢,并通知宋某前來辦理手續,其依然拒絕到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
宋某沒有露面,可他的女友王女士卻沒閑著。她先后多次到執勤民警所工作的崗亭和路段找到執勤民警要求取消處罰,目的未達成,其就對民警進行無理糾纏,撥打電話并發送帶有污蔑、威脅性質的短信進行騷擾,嚴重干擾了民警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4月29日,王女士因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相關規定:“多次發送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被蘭山分局處以治安拘留7日的處罰。
民警執勤執法是法律賦予的神圣職責。挑釁法律權威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望蔑視法律者戒。